孕期建議至少做8次孕檢,具體時間如下:
孕早期一般在孕50天進行血清學(xué)檢查及血HCG和超聲的檢查,在孕11-13周加6天的時候可以進行NT超聲的檢查以及早期唐氏篩查,或者進行孕婦外周血胎兒游離DNA檢測。孕中期一般在孕16-18周時進行中期唐篩的檢查,在孕22-26周時進行第1次系統(tǒng)超聲的檢查,在孕24-28周時進行胎兒心臟超聲的檢查。
孕晚期一般在孕30-32周時進行第2次系統(tǒng)超聲的篩查,在孕33周之后
孕婦要開始進行胎心監(jiān)測的檢查,孕36周之前建議最好每兩周進行一次,孕36周之后一直到生產(chǎn)之前要每周進行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