頸椎病的診斷標準
目前,頸椎病的最新診斷標準為:
(1)臨床表現與影象學所見相符合者,可以確診。
(2)具有典型頸椎病臨床表現,而影象學所見正常者,應注意除外其他病患后方可診斷頸椎病。
(3)僅有影象學表現異常,而無頸椎病臨床癥狀者,不應診斷頸椎病。
診斷依據分別為:
(1)頸型:①主訴頭、頸、肩疼痛等異常感覺,并伴有相應的壓痛點。②X線片上頸椎顯示曲度改變或椎間關節(jié)不穩(wěn)等表現。 ③應除外頸部其他疾患(落枕、肩周炎、風濕性肌纖維組織炎、神經衰弱及其他非椎間盤退行性變所致的肩頸部疼痛)。
(2)神經根型:①具有較典型的根性癥狀(麻木、疼痛),且范圍與頸脊神經所支配的區(qū)域相一致。②壓頭試驗或臂叢牽拉試驗陽性。 ③影象學所見與臨床表現相符合。④痛點封閉無顯效(診斷明確者可不作此試驗)。⑤除外頸椎外病變(胸廓出口綜合征、網球肘、 腕管綜合征、肘管綜合征、肩周炎、肱二頭肌腱鞘炎等)所致以上肢疼痛為主的疾患。
(3)脊髓型:①臨床上出現頸脊強損害的表現。②X線片上顯示椎體后緣骨質增生、椎管狹窄。影象學證實存在脊髓壓迫。 ③除外肌萎縮性脊膀例索硬化癥、脊髓腫瘤、脊髓損傷、繼發(fā)性粘連性蛛網膜炎、多發(fā)性末梢神經炎。
(4)椎動脈型:①曾有猝倒發(fā)作。并伴有頸性眩暈。②旋頸試驗陽性 。③X線片顯示節(jié)段性不穩(wěn)定或樞椎關節(jié)骨質增生。④多伴有交感癥狀。⑤除外眼源性、耳源性眩暈。 ⑥除外椎動脈I段(進入頸6橫突孔以前的椎動脈段)和椎動脈III段(出頸椎進入顱內以前的椎動脈段)受壓所引起的基底動脈供血不全。 ⑦手術前需行椎動脈造影或數字減影椎動脈造影(DSA)。
(5)交感神經型:臨床表現為頭暈、眼花、耳鳴、手麻、心動過速、心前區(qū)疼痛等一系列交感神經癥狀,x線片有失穩(wěn)或退變. 椎動脈造影陰性。
(6)其他型:頸椎椎體前鳥嘴樣增生壓迫食管引起吞咽困難(經食管鋇劑檢查證實)等。